税收征管法关于税务代理人的新规定
一是税务手续服务经营机构。
第78/QH 14号税务管理法第101条规定,税务手续服务商业组织(DLT)是按照企业法和执行税务手续的规定设立和运营的企业。根据与纳税人的协议提供服务。如果企业符合 LLT 条件,则必须向税务部门登记以获得 LLT 资格证书。
其次,关于授予DLT资格证书的条件。
是一家依法设立的企业,并且至少有2名取得税务手续服务执业资格(CCNHNDV)的人员在该企业全职工作。
第三,税收管理法对取得LLT资格证书的文件作出了具体规定。
据此,申请核发免税资格证明的材料包括:
- 申请颁发LLT资格证书;
- 在企业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 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附身份证。
税务部门应在收到完整有效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企业登记资格证明。如果拒绝,必须提供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四、新管理法扩大了零担企业的服务范围
因此,DLT 根据合同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包括:
- 代办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纳税、结算、准备免税、减税、退税文件等税务手续;
- 税务咨询服务;
- 为微型企业提供会计服务。然而,要完成这项任务,DLT 必须至少有一名拥有会计师证书的人员。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DLT的权利和义务,例如:
- 按照合同约定与纳税人提供服务;
- 在税务手续服务实践中遵守税收征管法、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 对所提供服务的内容在法律和纳税人面前负责。
五是关于颁发税务手续服务执业证书。
《人力资源管理法》明确规定了身份证的领取主体;受试者不得作为 DLT 员工工作,具体如下:
获得 IDCNDV 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经济、金融、会计、审计或财政部长规定的其他专业大学以上学历;大学毕业后有36个月及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税务实际工作时间;通过考试获得 CCNHNDV。
为了给会计、审计领域从业人员执业DLT创造条件,本LT法规定,具有主管部门按照规定颁发的审计师证书或者会计师证书的人员,无需经过培训,即可获得《服务证书》。参加考试以获得服务证书。
为了提高DLT工作人员的资质,从而提高DLT的服务质量,该法还规定了DLT工作人员知识更新的需要。因此,拥有服务证书的人想要在 DLT 工作,必须充分参与知识更新计划。
此外,《管理法》对于哪些人不能作为DLT员工工作有非常详细的规定,其中包括:
- 官员和公务员;军官、士官、职业军人、国防工人、国防官员;军官、士官、警察;
- 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或决定,被禁止从事税务、会计、审计业务的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曾因违反税收、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经济管理秩序罪被判刑但尚未消除犯罪记录的;正在接受公社、区、镇教育、送义务教育、送强制戒毒所等行政措施的;
- 因税务管理、会计、审计等行政违法行为受到处分的,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尚未届满,给予警告的,或者自1年a期限起5年内未届满。以其他形式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上述货物管理法内容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将规范考试的组织和免试科目的条件;授予和撤销 IDCNDV 的程序;更新 DLT 员工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