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成本是企业中经常产生的成本,但这些成本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否计入合理成本呢?增值税可以抵扣吗?员工的这些费用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如果需要的话,需要什么文件?......是会计师经常遇到的问题。
在这篇文章中,ATAX AUDIT将帮助您回答以上问题。
文章目录:
1.确定福利成本
根据25/2018/TT-BTC号文(修改补充78/2014/TT-BTC号文)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修改补充 96/2015/TT-BTC号文第四条) :
直接支付给员工的福利费用,例如:
-员工及其家人的孝道费用和婚礼费用;
-假期费用、治疗支持费用;
-支持在培训机构额外学习知识的费用;
-支持受自然灾害、敌人破坏、事故和疾病影响的工人家庭的费用;
-奖励学业成绩好的员工子女的费用;
-为员工提供节假日和新年差旅费支持;
-意外保险、健康保险和其他员工自愿保险的费用(第 2.11 条规定的为员工购买人寿保险和员工自愿退休保险的费用除外)
-和其他福利费用。
2.福利金企业所得税规定:
福利费用计入可扣除费用的条件是什么?
条件1: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
费用按照法律规定有足够的合法发票和文件。
对于每次购买价值2000万越南盾或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含增值税)有发票的支出,付款时必须提供非现金支付文件。
非现金支付单据符合增值税法律文件的规定。
员工的工资和奖金必须明确记录在以下文件之一中: 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协议;公司、企业和团体的财务法规;奖金规定由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根据公司及公司财务制度规定。
条件2:
上述福利费用总额不得超过企业纳税年度实际工资平均工资的1个月(25/2018/TT-BTC号文第三条第四款)
---> 那么平均月薪是怎么计算的呢?
企业纳税年度01月实际工资平均数的确定=分年度(:)12个月工资基金的确定。
企业经营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确定01月实际平均工资。纳税年度工资的确定=当年工资工资基金除以(:)当年实际经营月数。
实际工资基金为:截至按规定报送结算文件截止日期的当年度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 (不含纳税年度支出的工资准备金金额)。
(基于第 78/2014/TT-BTC 号通知)
简而言之,为了将福利费用记录为可扣除费用,会计师需要确定这些费用按照规定有完整的发票、文件和付款,并且费用总额不能超过1个月的平均工资。
3.福利费增值税规定
福利费是否可以从相应的进项税额中扣除?
请参阅税务总局 2018 年 10 月 17 日第 4003/TCT-CS 号官方通知:
“根据上述指示,2017年,圣越建设和咨询股份公司是否使用福利基金购买外部商品作为中秋和春节礼物送给官员和员工?根据规定,给予员工的礼品不超过该纳税年度实际取得的平均工资1个月,圣越建设咨询股份公司在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将支出费用计入可扣除的费用,并按计入部分相应的部分抵扣进项税额同时,公司必须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4.福利金的个人所得税规定
职工福利费是否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关于员工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
根据第 111/2013/TT-BTC 号通知第二条第 d 点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规定如下:
“dd.3.2)在个人活动中为个人提供医疗保健、娱乐、美容娱乐等服务的费用。 .. 支付内容明确注明个人受益人姓名的 服务费支付内容未注明个人受益人姓名但由集体共有的 职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具体来说,福利支出如果明确注明个人受益人姓名的,该金额将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但下列费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除外:
支付所得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支付所得的组织或者个人的一般规定,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的数额,为职工及其家属支付丧葬费用的金额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指导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