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ATAX新闻包括以下内容:
1. 解答经营户登记适用计税方法、开具电子发票的问题
2024年05月09日,河内税务局发布第26844/CTHN-TTHT号公文,解答经营户登记适用申报方法和开具电子发票方式的问题。
关于计税方法:
公文 | 内容 |
关于用于生产出口货物的进口货物退税: 如果企业进口用于生产和经营的原材料并已缴纳税款,然后将其投入生产用于出口,并且实际将产品出口到国外或非关税区,企业已缴纳的进口税款将予以退还。 第107/2016/QH13号《进出口税法》及其指导性文件没有对企业当场进口原材料、物资、零部件,然后委托另一家企业加工、完成并收回出口国外的成品,没有进口退税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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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 当期产生的汇率差异与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的收入和成本直接相关,计入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的成本或收入。企业有投资项目因符合投资激励领域条件而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投资激励领域的收入以及汇率差异等收入与优惠领域的收入和成本直接相关也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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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 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活动时,尚未产生收入,但发生了维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经常性费用(不包括建设投资形成固定资产费用)且这些费用如果符合规定就可以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计入可扣除费用。 如果在投资阶段企业发生贷款付款,则该费用计入投资价值。企业在基本建设投资阶段,同时发生贷款利息支出和存款利息收入,将贷款利息支出和存款利息收入相互抵销,抵销后的剩余差额就计入投资价值的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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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本建设期间免征土地租金: 如果主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首次颁发的投资证书、投资许可证、投资登记证书、投资政策决定载明基本建设时间(项目实施进度),税务机关根据投资证书、投资许可证、投资登记证书应颁发每个项目免征土地租金的决定,但期限不得超过土地租赁决定之日起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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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政策: 公司股东通过证券公司以个人有价证券向公司供应商付款,不属于财政部第219/2013/TT-BTC号通知第15条第4款规定的其他非现金支付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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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政策: 公司与出口加工企业签订租赁土地和基础设施合同,自设立出口加工企业投资目标实现之日起,该出口加工企业根据第35/2022/ND-CP号法令规定即可享受非关税区税收政策,土地租赁和基础设施租赁服务(出口加工企业范围内)如果符合第219/2013/TT-BTC号通知第9条规定条件,且不属于第130/2016/TT-BTC号通知第1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就可以适用 0% 的增值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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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政策: 公司向出口加工企业提供服务,且在非关税区外(在服务公司提供服务),根据财政部2013年12月31日第219/2013/TT-BTC号通知第9条的规定,不适用0%增值税。 |